杨琪律师,2006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,并取得司法资格。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。甘肃省优秀青年律师,甘肃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,从事律师工作多年,累计办理诉讼、非诉案件900余件,百分之八十为刑事案件。 如成功办理1、徐某诈骗罪,涉案金额800万元,检察院不予起诉; 2、王某诈骗罪,涉案金额260万元,检察院不予起诉; 3、郑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,最终在检察院阶段取保候审; 4、梅某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,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; 5、杨某开设赌场罪,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并成功办理取保候审; 6、杨某诈骗罪,涉案金额8万元,法院判决缓刑; 7、蔡某某诈骗罪,涉案金额11万元,法院判决有期徒刑3年; 8、吴某,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提交法律意见书,将贩卖毒品罪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; 9、、倪某贩卖毒品罪260克,法院最终判刑14年; 10、周某涉嫌虚假出资罪、合同诈骗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涉案金额四千三百万,一审判决无期徒刑,二审为其进行辩护,甘肃省高院改判有期徒刑十四年。 在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中养成了认真细致、思维缜密的职业素养和高标准的法律职业道德。以尽职的服务及对法律的信仰,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法律服务。